为全面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推免生源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评价原则,注重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优化调整、科学遴选、规范管理,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总体安排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推免生资格,第二阶段是接收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推荐是指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推荐工作,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经遴选产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4年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优先,稳妥优化原则,在考虑整体比例的基础上,确保增量名额投向重点支持的项目、专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把关推荐、学校最终审核的程序选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坚持综合考查,择优选拔原则,对学生思想道德、学业成绩、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坚持保障权益,接受监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职责: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推免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方案,审定推免计划分配方案,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开展推免工作,审定推荐、接收推免生名单。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职责:组织制定推免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方案,提出推免计划分配办法,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各相关部门职责:负责审核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荣誉和奖励等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推免生课程学习成绩由教务部负责认定;科研创新能力由科研部负责认定;荣誉和奖励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就业创业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认定。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数量应为单数),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其他班子成员、毕业班辅导员、教师代表等。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五、计划分配
根据各专业预计毕业人数规模按比例分配,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坚持优化调整,增量名额重点支持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今年教育部对我校下达推免计划160个,其中增量计划40个,我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为4392人(其中中德学院233人)。按照上级要求确保增量名额投向重点支持专业的精神,42个计划(含40个增量计划和2个调整计划)优先分配给我校2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42个专业班,其余118个计划按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人数所占权重进行分配。根据学校实际,中德学院按照毕业生人数的50%(117人)计入毕业生总数,实际参与推荐人数为4276人。总体推荐比例为3.74%。
根据权重计算(小数点后尾数大于等于0.46取整计数,否则舍去),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 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人) | 推免计划(人) | 小计 (人) | 备注 |
1 | 经济学院 | 343 | 10 | 13 | |
经济学 | 3 | 国家一流专业 | |||
2 | 统计学院 | 261 | 7 | 11 | |
经济统计学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统计学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3 | 金融学院 | 356 | 10 | 17 | |
保险学 | 1 | 国家一流专业 | |||
金融学 | 3 | 国家一流专业 | |||
金融工程 | 3 | 国家一流专业 | |||
4 | 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 259 | 7 | 7 | |
5 | 国际贸易学院 | 349 | 10 | 12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6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239 | 7 | 8 | |
管理科学 | 1 | 国家一流专业 | |||
7 | 信息学院 | 296 | 8 | 13 | |
电子商务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国家一流专业 | |||
8 | 工商管理学院 | 338 | 9 | 14 | |
工商管理 | 1 | 国家一流专业 | |||
市场营销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物流管理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9 | 会计学院 | 500 | 14 | 24 | |
会计学 | 3 | 国家一流专业 | |||
财务管理 | 4 | 国家一流专业 | |||
审计学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资产评估 | 1 | 国家一流专业 | |||
10 | 文化旅游与新闻艺术学院 | 407 | 11 | 13 | |
旅游管理 | 2 | 国家一流专业 | |||
11 | 公共管理学院 | 192 | 5 | 5 | |
12 | 法学院 | 156 | 4 | 7 | |
法学 | 3 | 国家一流专业 | |||
13 | 经贸外语学院 | 100 | 3 | 3 | |
14 | 应用数学学院 | 164 | 5 | 5 | |
15 | 资源环境学院 | 89 | 2 | 2 | |
16 | 体育学院 | 110 | 3 | 3 | |
17 | 中德学院 | 233(推荐比例为50%,以117人计算) | 3 | 3 | |
合计 | 4276 | 160 | 160 |
六、遴选推荐
(一)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方面: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2)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为所在专业前30%(含),且前六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97分;
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0分;
新GRE成绩不低于210分;
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
公共英语四级PETS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上述对英语水平的要求作为推免的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英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
4.身心素质方面: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标准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占80%,科研创新能力占10%,荣誉和奖励占10%。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前六学期每门课程总评成绩×该课程学分/所有前六学期课程总学分)×80%+科研创新能力得分×10%+荣誉和奖励得分×10%。
其中,科研创新能力得分=(本人科研创新能力累计得分÷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100。其中“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在按班级、专业或学院排序时,应分别取本班级、专业或本学院的最高分。
荣誉和奖励得分=(本人获奖累计得分÷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获奖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100。其中“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获奖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在按班级、专业或学院排序时,应分别取本班级、专业或本学院的最高分。
综合成绩排序依据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班级、专业或学院排序时,应分别取本班级、专业或本学院的最高分。
课程总评成绩按100分制换算,如课程总评成绩按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则统一记分标准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
(三)科研创新能力记分
1.发表学术论文等级和记分
论文 级别 | 特A | A1 | A2 | A3 | A4 | B1 | B2(仅含CSSCI扩展版期刊或CSCD扩展库期刊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非B1级及以上期刊) |
记分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5 |
说明: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且必须已经正式出版纸质刊物。无纸质版的外文期刊须提供国家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
学术论文的级别按照我校科研部有关文件,由科研部负责认定,科研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计入本人成绩。
2.承担科研项目等级和记分
项目级别 | A1 | A2 | A3 | A4 |
记分 | 50 | 40 | 30 | 25 |
说明:
(1)所主持的项目为纵向课题,立项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
(2)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照A3记分。
(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立项,以最高级别的立项对应记分。
(4)已结项的项目独立主持人记满分;由2人参与时主持人记70%,另一人记30%;由3人及以上人数参与时,主持人记50%,其余人记50%的平均分。
(5)只立项没有结项的项目,主持人记50%,其余参与人记25%的平均分。
(6)参与教职工主持的项目一律不计分。
承担科研项目的级别按照我校科研部有关文件,由科研部负责认定,科研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计入本人成绩。
主持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照我校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和就业创业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由项目所负责的部门进行认定,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计入本人成绩。
(四)荣誉和奖励记分
学生获奖应为国家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级别 | 国家级 | |||
等次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记分 | 55 | 50 | 45 | 40 |
说明:
1.荣誉和奖励包含学生在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学创杯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层次记分。
3.同一项奖励多人参与,由2人参与时第一参与人记70%,另一人记30%;由3人及以上人数参与时,第一参与人记50%,其余人记50%的平均分。
4.获得的各类奖学金不记获奖分。
学生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按照我校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就业创业中心、团委有关文件精神,由奖励项目所负责的部门进行奖励认定,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计入本人成绩。
科研成果出版物等级、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按照《山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山财大校[2021]7号)执行;2021年3月9日之前的科研成果出版物等级、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按照当年学校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执行。科研成果、荣誉和奖励等计分项目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本方案发布之日前的各项有效成果和荣誉和奖励。
(五)相关要求
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各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在推免系统和研究生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六)推荐程序
1.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向学生公布。
2.各学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广泛宣传本年度推免生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申报免试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山西财经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推免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分配,按照本方案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由学院自主确定按班级、专业或学院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按1:1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后,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将推荐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2)和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同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4.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开,网址:http://yz.chsi.com.cn/tm,未经公示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5.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时间安排与工作内容
9月22日前,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推免生的遴选,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有关证书原件及相关原始材料,并统一以学院为单位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相关审核材料(材料复印件由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不受理学生个人审核。
9月25日,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推荐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由院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学校办公平台发送)、学生的成绩单电子版(以“证件号码_姓名”命名的pdf格式)及以下材料:
(1)《山西财经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3)本科期间成绩单(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后加盖公章。
(4)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5)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等有效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需由相关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9月26-27日,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推免生推荐名单,审核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并向校党委会书面汇报。
9月27日,对我校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十个工作日。
9月28日,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相关信息。
七、接收和预录取
(一)接收指标分配
我校各硕士点招生专业(报考专业有毕业年限要求的除外)均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推免计划纳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
(二)接收范围
我校和外校获得推免生资格并报考我校的学生。
(三)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2.校内外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学校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通过我校组织的身份确认、复试等;健康状况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6.按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接收程序
1.获得推免生资格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山西财经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并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
2.研究生院对报考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3.取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五)接收时间安排与工作内容
1.9月28日—9月29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研究生院接收并审核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相关材料,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此期间通过系统确认复试。
2.10月11日—10月16日,组织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进行复试。
3.10月1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我校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向校党委汇报。
4.10月19日,研究生院公示我校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此期间通过系统确认待录取。
(六)接收复试
具体复试安排根据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七)预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本专业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录满为止。
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英语(英语专业二外)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研究生院将复试通过的拟接收考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审定,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未参加推免生复试考核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口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不能按时毕业,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者。
4.思想品德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5.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有学习成绩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或实习成绩良好以下、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它与推免工作相冲突的考试,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及发现有违法乱纪等行为者。
(八)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须将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内容及时通知给每一位应届毕业生,并做好宣传解读,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时间安排和程序,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
2.各相关学院要在推荐和接收工作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接收。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要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要加强推免工作监督管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坚决纠正工作失误。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5.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应公开的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咨询电话(传真):0351—7666904
电子邮箱:yzb@sxufe.edu.cn
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山西财经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