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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发布时间:2023-10-16 14:26:15来源:admin

桂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全国普通高等校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免试攻硕士学位究生工管理办(试行(教20061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202012号件精我校实际特制本章

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应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的考核,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理与监督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各学院成立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责本学院推免生收工作,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三章推免生接收条件

第五条 接收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并得所高校推免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

(三)有较强的创新、实践及专业能力。

第四章推免生接收程序

第六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桂林理工大学硕士推免生招生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我校可接收推免生专业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第七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者接复试知后在规时间内确是否意复,逾不参的视放弃。

推免生收复试通知后,可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体检表,自前往级甲以上院体检,并复试束前体检表参加试学

第九条 复试审查

(一)复试时交验材料:

1.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交教务部门盖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验其他相关材料(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成果等)原件,交复印件。

(二)若相关部门或学院在推免工作审查中发现推免生有弄虚作假、违反《桂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得参加复试。

第十条 专业复试

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各学院根据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接收工作开始前对外公布。学院组织考生在复试期间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供录取时参考使用。

第五章推免生拟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未经公示或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不予录取。

第十三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须在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内报到。

第六章推免生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考生,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二)获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查期间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章推免生待遇

第十六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符合《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年可享受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十七我校接收的本校推免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先修研究生课程,参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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