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
4.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5.外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类别)的要求,具备拟申请学科、专业(类别)相近的专业背景;
6.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二、奖助体系
西安工业大学推出多维度、全过程、全方位的举措保障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通过“奖、助、贷、补、勤”几大方面,以及设立“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等形式建立了系统化的奖助及培养资助体系,保证研究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确保研究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全日制)
奖助类型 | 奖助对象 | 奖助金额 | 奖助条件 |
助学金 | 硕士 | 6000元/生·年 |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 | 13000元/生·年 | ||
导师助研 | 硕士 |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
博士 | 10000元/生·年 | 按学校及各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 |
助管、助教 | 硕士 博士 |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资助脱产学习研究生 |
国家奖学金 | 硕士 | 20000元/生 | 按有关政策评选品学兼优研究生 |
博士 | 30000元/生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硕士 | 500元/生 | 按有关政策评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干部 |
学业奖学金 | 硕士 博士 | 按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 按有关政策评选业绩突出的研究生 |
除以上奖助体系之外,我校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研究生攻读硕士博士期间按条件获得资助的培育基金硕士可达1万元,博士可达3万元。同时在校期间可根据本人发表科研成果获得对应的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
以上所有奖助和基金等在硕博正常学制年限内按政策评选;如有变化,以当年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为准。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
1.接收硕士研究生专业:除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程管理(MEM)、工商管理(MBA),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2.接收“直博生”专业:西安工业大学具有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均可接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2024年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西安工业大学2024年推免生接收专业目录》。
四、申请程序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一)申请及选拔程序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看,确定是否获得推荐资格。
2.推荐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志愿、上传照片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3.经学院、学校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
4.“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拟招生计划、学生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5.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拟接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6.经审议并公示后,学校将“接受待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将由我校录取并占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得与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私自出国,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提供材料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等;
4、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五、其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2.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4.政审不合格。
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有望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联系各学院秘书老师详细了解相关专业。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光电工程学院(可接收直博生单位) | 姚老师 | 13571867513 |
2 | 机电工程学院(可接收直博生单位) | 侯老师 | 15877348552 |
3 | 材料与化工学院(可接收直博生单位) | 胡老师 | 15934865750 |
4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18702902685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郑老师 | 18792533082 |
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老师 | 15339230236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18392409220 |
8 | 文学院 | 雷老师 | 18629362603 |
9 | 基础学院 | 郭老师 | 13572976087 |
10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郑老师 | 15339196252 |
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老师 | 13227820729 |
12 | 兵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 兰老师 | 13909292338 |
13 | 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可接收直博生单位) | 李老师 | 17782978052 |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6173235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单位文件和要求执行。
西安工业大学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