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招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4年全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等)的人员。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未曾受过学校行政处分。
(二)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完成研究生学业。
(三)已获得本科所读高校的推免生资格,或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
三、招收专业
除项目管理(代码125602)外,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及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均招收推免生。
四、招收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总计划的50%、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4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五、复试招收工作办法
(一)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办法》。
(二)有意向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及各学院网站留意相关通知,并下载《广东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并提交有关学院(电子版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有关通知发送,纸质版复试时提交)。
(三)考生获得本科所读高校的推免生资格或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初试资格后,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校。
(四)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与考生确定复试时间并在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并与拟录取推免生签订《拟录取协议书》,同时将《广东工业大学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五)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2023年10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送交拟录取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撤销入学资格。
六、复试招收工作组织管理
(一)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应包括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家等。学院复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均须签订《复试工作责任书》。面试过程中考核专家不得中途换人,手机须统一管理。学院党委要安排纪检委员作为监督员,全程参与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各学院须将《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安排表》于9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二)各学院对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应予高度重视,注重对推免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知识(40分)、外语(20分)、综合素质(40分)三个部分,满分100分。考核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学院保存1年)。
(三)推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推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复试招收工作组受理实名投诉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提交材料。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