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做好二院2024年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现将二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招生须知公布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须具有本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所学专业须与二院2024年硕士招生简章中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推荐免试生。
(四)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校综合表现优秀者优先。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二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一寸照片;
(二)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中国航天科工二院研究生院2024年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四)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五)本科前3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根据学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的模板即可);
(六)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等英语证书的复印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能体现个人学习能力、科研情况、学术水平的材料)。
三、推荐免试生的程序
(一)申请者查阅2024年度的招生简章,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定申请专业并报名;
(二)研招办及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由研招办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考虑;
(三)接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做出接受操作,逾期未做出操作的视为拒绝;
(四)培养单位组成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将由研招办安排体检;
(五)研招办根据培养单位的复试意见及体检结果,审定拟录取名单,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定待录取,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接受操作,逾期未做出操作的视为拒绝;
(六)面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及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信息公布
为切实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二院接收推荐免试生招生须知、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将在研招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
五、监督举报电话
为确保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二院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8766342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所学语种须符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要求;
(二)对于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如在7-8学期有主干课程成绩重修科目、补考记录、考试作弊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的毕业论文须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所提供的材料与档案材料不符,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