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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0-12 10:59:56来源:admin

一、接收对象

(一)军队计划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应届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体检及政审合格,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录取为军队研究生并入伍。

(二)地方计划

其它具有推免资格的普通高校应届生,达到录取条件的,录取为地方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军队/地方研究生招收推免生专业见表1。

表1 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招收外校推免生专业一览表

学位

类别

一级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

二级学科/

专业学位领域

军队

研究生

地方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070100数学


/

080200机械工程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00电气工程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专业

学位

085400电子信息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085402通信工程

085406控制工程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500机械

085501机械工程

085505船舶工程

085506兵器工程

085800能源动力

085801电气工程

085802动力工程

085803核能工程

二、申请条件

1.考生所在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且考生获得所在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有意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3.考生申请推免的学科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程序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推免生申请入伍研究生程序详见《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直接选拔招录入伍研究生公告》。

申请地方硕士研究生程序如下:

(一)预报名

9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采集程序”(https://www.wjx.top/jq/44927071.aspx,提交预报名志愿。

(二)材料审核

预报名成功的考生,925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按次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并以“本科毕业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hjgcdx_yzb@163.com进行初审。

表2 2024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内容

1

《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原件(双面打印,学校有关业务部门盖章)

2

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治考核函调表

3

身份证扫描件

4

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件

5

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6

本人获奖证书等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须真实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综合面试

我校拟于925日-9月28日组织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正式填报志愿

考生须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按规定流程完成推免志愿填报工作。

(五)录取工作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通过该系统及时予以明确回复。确定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向考生及其所在院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

四、有关说明

(一)推免生拟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籍处分,以及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滑、政治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地方研究生相关政策

1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毕业后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就业)

2.地方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地方硕士生可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等方式报考我校地方博士生。

3.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收取地方研究生学费,并按月发放助学金,设立奖学金,提供助研岗位。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8000元/年。按学年收取,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后按实际在读学期数计算,标准为4000元/学期。

(2)国家助学金:6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教育部下达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40%,每人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4000元/年。

(5)新生奖学金:本科阶段表现优异的新生可参评新生奖学金,每人5000元。

(6)助研工作津贴:参加助研工作的研究生,根据助研岗位不同为1000元—3000元/月。

(7)就餐补贴:25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8)家庭经济困难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每人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生,每人2000元。

(9)学校为每名在校地方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注:无工资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者,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工作津贴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717

联系电话:027-83642841

电子邮箱:hjgcdx_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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